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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境水果企业注册申报 五工作日内回复
    来源:新华网    2007-4-4 11:55:00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3日电(记者刘宝森)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出台新规,要求全省检验检疫机构收到出境水果生产加工企业的注册申报材料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为确保山东省出境水果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制订并下发《山东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山东各地检验检疫分支局在收到水果果园和包装厂的出境注册申报材料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企业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规范的,应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方案》细化了出境水果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及注册登记考核程序,要求出境水果企业的植保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相关学历,并经检验检疫机构的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突出了植保员在企业注册登记中的作用,以改变部分出口企业长期以来对水果检疫不够重视的局面。

  此外,《方案》还要求山东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应对出境水果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并在水果采收季节前对企业进行年度审核。对年审不合格,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隐瞒或瞒报质量和安全问题;拒不接受监督管理等情况的,可取消其注册登记资格。

  山东是我国水果种植及出口第一大省,2006年,山东水果出口金额为8.35亿美元。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表示,《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山东水果产业的综合实力,扩大水果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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